近日,,民政部,、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fā)《關于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qū)租賃服務試點的通知》(民發(fā)〔2018〕152號,,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qū)租賃服務試點。
《通知》提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yè)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6〕60號),,將在自愿申報、省級推薦,、專家評審基礎上,,遴選12個地市級以上行政區(qū)域(含副省級城市、直轄市),,圍繞健全工作機制,、培育市場主體、構建服務網絡,、規(guī)范服務行為,、提振消費能力、強化服務支撐,、大力宣傳推廣等7個方面主要任務結合實際,、有所側重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時限為期2年,。
《通知》強調,,試點目標是指導試點地區(qū)率先建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guī)范的康復輔助器具社區(qū)租賃服務體系,,服務網絡覆蓋本地區(qū)50%左右社區(qū),,通過租賃服務配置康復輔助器具的人數逐步增多,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率不斷提高,,創(chuàng)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形成一批可持續(xù)、可復制的政策措施和服務模式,。
《通知》要求,,申報試點的地區(q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有強烈的試點意愿,,在試點領域已出臺或即將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措施,,試點領域工作基礎較好,有明顯亮點或優(yōu)勢等,。試點申報材料經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發(fā)展改革,、財政、殘聯等單位評審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報送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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