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14〕47號)規(guī)定,,臨時救助是國家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對象范圍分為兩類:一是家庭對象,。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二是個人對象。指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fā)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因此,無論是低保對象還是特困人員,,只要符合臨時救助申請條件,,都可以申請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