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暑假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貫徹實施的第一個暑假。為確保廣大未成年人度過一個安全快樂、健康有益的暑期,近日,省民政廳聯(lián)合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專門印發(fā)通知,安排部署加強暑假期間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工作。
通知指出,要做實做細未成年人領域疫情防控和心理疏導工作。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扎實做好學生和廣大未成年人暑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對因疫情或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監(jiān)護缺失和其他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及時提供心理調適、危機干預、精神慰藉、親情陪伴等專業(yè)服務,及時給予照料幫扶并納入相關救助保障范圍。
通知強調,要著力加強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充分發(fā)揮未成年人保護領導協(xié)調機制作用,積極宣傳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以開展“未保工作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宣講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和司法等“六大保護”內容,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引導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共同關心關注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重點加強對中小學生、幼兒園學生防疫衛(wèi)生安全、防溺水安全、用水用氣用電安全、心理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網絡安全、食品安全、預防雷(電)擊和洪澇災害、防性侵和性騷擾等各項安全教育。要充分發(fā)揮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以及部分縣、市選聘的“童伴媽媽”作用,督促其通過定期走訪、家庭巡訪等方式,主動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監(jiān)護缺失兒童等特殊群體,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屬地安全責任,指導督促各地村(居)委會,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健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在危險區(qū)域設立警示標志,安裝防護裝置,組織巡邏隊伍落實重點時段、重點區(qū)域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深入開展各項關愛保護和幫扶救助活動,充分利用村(社區(qū))兒童之家等平臺,招募暑期社會實踐人員、社會志愿者、專業(yè)社會工作者,為未成年人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文化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要在“我為群眾辦實事”過程中,將關愛幫扶未成年人特別是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納入其中,積極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讓他們同普通家庭孩子一樣享受快樂幸福暑假生活。(根據湖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