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實準入制度。全面落實村(社區(qū))工作準入制度,,嚴格執(zhí)行《市級部門延伸到村(社區(qū))工作事項目錄》,,工作事項由121項減少到62項。各區(qū)縣對延伸到村(社區(qū))工作事項進行清理,出臺本地區(qū)延伸到村(社區(qū))工作事項目錄,,村(社區(qū))實際工作事項平均由164項減少到64項,減少比例61%,村(社區(qū))負擔減少40%以上,。
二是規(guī)范考核評比。精簡考評項目,,村(社區(qū))考核項目平均從23項減少到5項,,評比項目平均從25項減少到7項;規(guī)范掛牌臺賬,,社區(qū)工作臺帳平均從53項減少到17項,;出臺村(社區(qū))印章使用管理辦法,規(guī)范印章使用管理,,建立專人保管,、登記備案和印章監(jiān)督機制。
三是推進購買服務,。出臺《市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對延伸到村(社區(qū))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逐步實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消化減負精簡下來的工作事項。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委托給村(社區(qū))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zhuǎn)”,。
四是開展減負督查。開展村(社區(qū))承擔上級交辦事項反向調(diào)查,,以督查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為契機開展村(社區(qū))減負督查,,進一步鞏固減負成果,防止反彈,。(根據(jù)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