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民政廳印發(fā)《陜西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社會團體涉企收費等行為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民政部關于清理規(guī)范涉企收費決策部署,,扎實開展社會團體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
《通知》強調,,社會團體應嚴格按照“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原則發(fā)展會員,不得強制入會和阻礙退會,。社會團體應依法依規(guī)收取會費,為會員提供相應的服務,,嚴禁只收費不服務,。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支持社會團體對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增加透明度,,接受會員和社會的監(jiān)督。鼓勵社會團體主動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引導社會團體調整會費檔次,、降低會費標準,對于會費結余較多的社會團體,鼓勵其主動減免企業(yè)會員會費,。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結合年檢、專項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強化對社會團體涉企收費的監(jiān)管,重點了解社團會費,、服務性收費,、捐贈等涉企收費的合法性,要掌握政府委托,、購買服務的情況,,堅決杜絕違規(guī)開展并收取費用的評比、達標,、表彰,、論壇等活動。要公開受理舉報的渠道,,做到有案必查,,從嚴從快查處社會團體以行政審批、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委托職能,、評比達標表彰等為理由實施的違法收費行為,做到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通知》明確,,各地市就清理規(guī)范社會團體涉企收費,、減輕企業(yè)負擔工作情況,及時向省民政廳報告,。省民政廳將對各地市清理規(guī)范工作進行抽查,,督促相關問題整改到位,確保取得實效,。(根據陜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