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近日,江蘇省民政廳出臺了《關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的實施意見》,?!秾嵤┮庖姟啡尕瀼亍睹裾筷P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江蘇實際,明確了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重點范圍,、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實施意見》指出,到“十三五”期末,,各級民政部門建立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政策體系,,鼓勵、引導,、支持和監(jiān)督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日常減災,、緊急救援、過渡安置,、災后恢復重建,、救災捐贈工作,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協(xié)調聯(lián)動、共同應對的全省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實施意見》明確,建立綜合協(xié)調機制,,統(tǒng)籌協(xié)調政府部門,、災區(qū)、社會力量等各方面的資源,;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支持措施,、管理辦法,;加大對社會力量的培育管理力度;搭建綜合服務平臺,雙向對接救災地區(qū)需求和社會力量可供資源,,促進供需匹配,;加強指導監(jiān)督評估,依法履行監(jiān)管職責,,督促社會組織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組織章程開展工作,。
《實施意見》強調,積極做好社會力量培育管理及儲備工作:重點培育一批具有綜合減災宣傳教育功能或具有較強災害救援能力的社會組織,;重點聯(lián)系一批生產(chǎn),、銷售救災物資、點多面廣的愛心工商企業(yè),;重點扶持一批隊員身體素質較高,、具有救災意愿的志愿者隊伍;重點掌握一批具有救災能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yè)的詳細情況,。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以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面臨的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排除重點難點,,定出時間節(jié)點,,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持續(xù)健康快速發(fā)展,。同時,,要主動為參與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力量提供服務,并大力宣傳救災專業(yè)能力強,、發(fā)揮作用好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營造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良好氛圍,。(根據(jù)江蘇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