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重慶市地名管理條例》,,近日,重慶市民政局制定《重慶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guī)程》等5項條例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由《重慶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guī)程》,、《重慶市標準地名命名更名規(guī)范》、《重慶市地名更名綜合評價制度》《重慶市地名管理專家論證制度》,、《重慶市地名管理意見征求制度》組成,。分別從地名命名更名申請、受理,、審批予以規(guī)范,,并對備案、公告操作予以細化,,進一步規(guī)范地名標志設置維護管理,。同時,要求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應組織開展專家論證,、綜合評估,、社會意見征求,調動群眾積極參與,。
隨著配套制度的出臺實施,,地名審批將進一步“明步驟”、“減環(huán)節(jié)”,、“縮時限”,、“提服務”,民政部門審查期限由15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其他部門審批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為10個工作日,。(根據(jù)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