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強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加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完善社會救助主動發(fā)現機制,、強化救助服務供給能力,、優(yōu)化完善救助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提出20項惠民舉措,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明確,,要強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加大低保救助力度,,落實落細“單人保”,、因病因殘因災等剛性支出和就業(yè)成本扣減,、漸退幫扶等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或個人納入保障范圍,。加強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走訪探視,,強化照料服務資源鏈接,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要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未參保失業(yè)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發(fā)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qū)可為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發(fā)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對臨時遇困的未就業(yè)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符合條件的可給予臨時救助,,并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采取其他救助幫扶措施,。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通過臨時救助給予幫扶,。要加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嚴格落實農村牧區(qū)空巢,、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關愛服務措施,,推動探訪關愛常態(tài)化,及時幫助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加強困難兒童救助保障,嚴格落實保障標準,、細化保障措施,,確保精準認定、精準救助,。
《通知》提出,,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和“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及時回應群眾訴求,。針對困難群眾實際需要實施分類化,、差異化救助,統(tǒng)籌運用發(fā)放實物,、現金和提供服務等方式,,提供精準救助幫扶。同時,,鼓勵,、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為困難群眾提供物資捐贈,、生活照料,、心理疏導、送醫(yī)護理等多樣化服務,。(王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