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安 娜) 為進一步做好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遼寧省民政廳,、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廳,、鄉(xiāng)村振興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通知,,提出推進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擴圍增效,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通知明確,,加大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擴圍增效工作力度。規(guī)范完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準入條件。綜合考慮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家庭剛性支出等,做好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審核確認工作,。不得隨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條件,不得以特定職業(yè),、特殊身份等為由,,或者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條件。申請家庭符合條件的,,不得僅將個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納入救助范圍,。對申請家庭中符合低保分類施保條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下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重病患者,、重殘人員以及其他生活特殊困難人員,鼓勵各地按分類施保額度上浮其低保標準,。完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鼓勵各地在申請環(huán)節(jié)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鼓勵具備就業(yè)能力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積極就業(yè),對就業(yè)后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shù)氐捅藴驶虻捅_吘壖彝ゾ戎鷺藴实牡捅:偷捅_吘壖彝?,可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12個月,。 通知強調,,優(yōu)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存在本省和外省混合戶籍情況時,持有本省戶籍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可向其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救助申請,。在遼寧省轄區(qū)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縣(市,、區(qū))的,,可由其中一個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意家庭成員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有序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或者由居住地直接受理救助申請。